木工机械设备_木工机械设备回收_二手木工机械_二手木工机械回收
5.3.1.1 机器应设置支承工件安全加工的工作台和导向工件安全进给的导向板。
5.3.1.2 手动进给木工平刨床的刀具在导向板前面,应设置固定在机器上的可调式或自调式的
防护装置来防护。防护装置的类型可选择桥式防护装置或扇形板式防护装置。
5.3.1.3 手动进给木工平刨床的刀具从导向板后面进入刀轴,应设置固定在导向板上或是固定
在导向板支承上的防护装置来防护。防护装置应设置为:
——随导向板移动;
——能覆盖刀体的全长和直径。
5.3.1.4 刀具的传动机构应设置固定式防护罩。
5.3.1.5 必须设置一个在前进给端操作者操作的位置可触达的急停操纵装置。
5.3.2 单面木工压刨床
5.3.2.1 机器应设置支承工件安全加工的工作台和常闭式结构的指形止逆器;机器的工件输入
端应设置限制机器安全加工切削深度的深度限位器
5.3.2.2 机械进给的机器应设置防护装置使到当从机器侧面进入运动零部件的区域时得到防
护;当进入设置在切削深度限位器上方的运动零部件区域时,应通过固定式的防护装置或在打
开位置固定的联锁活动式防护装置得到防护。
5.3.2.3 刀具传动机构应设置固定式的防护装置。若操作者需伸手进入这一防护区域进行维修
或调整工作时,则可使用活动式防护装置,使用活动式防护装置时,防护装置开启应与机器启动
联锁。
5.3.2.4 必须设置一个在前进给端操作者的操作位置可触达的急停操纵装置。
5.3.3 护指键式和护罩式木工平刨床
5.3.3.1 机器上旋转刀轴应设置防护罩。
5.3.3.2 护指键式结构:相邻护指键的间距不得大于8mm。切削时仅打开与工件宽度相应的部
分,其余的护指键仍留原位。留在原位的护指键应能自锁或已被锁紧。打开的切削通道的宽度
大于工件宽度8 mm 时,允许用导向板将侧隙调至_8mm 以下。
5.3.3.3 内护罩式结构:不参与切削的刀轴部分应由其他形式的辅助防护装置(如护板)盖住。
且辅助的防护装置应始终与工件接触,不能接触的边缘距离在工作台开口区内应小于8mm。
5.3.3.4 必须设有一个从前进给端操作者的操作位置可达的急停操纵装置。
5.3.4 二、三、四面木工刨床和铣床
5.3.4.1 水平刀轴、立刀轴、送料机构、链传动、带传动等装置的外露旋转件应设置防护罩。
5.3.4.2 二面木工刨床应设置切削深度限位器。
5.3.4.3 机器的进给一端应设置止逆器等防止工件回弹装置 (进给机构压紧可靠的机器除
外)。
5.3.4.4 机器上的刀具不参与切削部分应设置与加工工件宽度相适应的可调式防护罩完全罩
住。
5.3.4.5 机器必须设置急停操纵装置。
5.4 木工开榫机(木工榫槽机)
5.4.1 机器传动装置应设置防护装置。
5.4.2 开榫机的铣削头和圆锯片应设置防护罩将不参加切削的圆周完全罩住。手动进料开榫机
应在定位夹具上装有紧固或压紧装置。
5.4.3 榫槽机的工件夹紧机构的螺钉头不得外露。
5.4.4 机器必须设置急停操纵装置。
5.5 木工铣床
5.5.1 机器传动装置应设置固定式防护装置。
AQ 7005-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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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 机器上的铣刀头应设置防护罩并覆盖住除切削工件所需部分以外的刃口。
5.5.3 机器应设置工件安全进?%9